五名公屋居民未如實申報房產 被定罪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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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6-04-13 03:17

By: 無綫新聞

五名公屋居民沒有向房屋署如實申報擁有房產,被法庭定罪,分別被罰款一萬六千元至三萬元。

房署表示,其中一宗個案,三名公屋居民在填寫入息申報表時,沒有申報他們擁有三個物業的業權及相關收入,被控忽略提供入息申報表所指明的詳情。

三名被告星期一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各被判罰款一萬六千元。另外一宗個案涉及兩名公屋居民,他們在一份資產申報表上故意隱瞞聯名擁有一個物業,被控作出虛假陳述,同日各被判罰款三萬元。房署提醒市民須如實填報申報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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