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指機管局稱行李事件無違規 將檢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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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6-04-25 04:30

By: 無綫新聞

行政長官女兒機場遺留行李事件,政府指機管局的報告確認事件無違反機場保安規定及國際航空安全標準。過去一年有逾五百宗處理類似旅客失物的安排。

行政長官梁振英女兒梁頌昕上月底將行李遺留在機場禁區外,最後要由機場職員將行李送到禁區,機場管理局向政府提交事件報告,指有關手提行李在離境大堂被發現後曾通過爆炸品檢查並確認物主,行李在進入離境禁區前通過符合國際民航組織規定的保安檢查,將行李帶入禁區範圍,由於安全檢查中,沒有發現或懷疑行李內有違禁品,不需要進行第二次檢查,故此不用要求物主必須在場,手提行李最後交回物主手上。

報告指,機管局處理失物認領程序,如已確認物主身份,而物主身處禁區,在人手許可情況下機管局或其失物認領服務承辦商職員在通過所需安檢後,可把失物帶進禁區範圍。

去年3月至今年3月已有517宗以此方式將失物交還物主個案。機管局表示會聯同機場各個持份者檢視及優化現時處理失物的程序。

政府發言人指已收到並審視機管局的報告,保安局、運輸及房屋局及民航處同意報告指事件的處理沒有違反機場保安規定。

行政長官梁振英亦發聲明回應,重申他及家人沒有行使特權,亦沒有違反機場保安規定。又稱注意到報告指出機管局有既定程序處理失物,以往亦曾將已尋回的失物在經過所需安檢後,由機場非禁區帶到機場禁區,並歸還已確定的物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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