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女兒機場遺留行李事件,機管局的報告確認事件無違反機場保安規定及國際航空安全標準。而過去一年有逾五百宗處理類似旅客失物的安排。
行政長官梁振英女兒梁頌昕上月底將行李遺留禁區外,由航空公司職員代為帶入禁區,機管局向政府提交報告,綜合當日值勤報告、閉路電視、保安公司及國泰航空提供的資料,在上月27日深夜機場保安人員發現行李,確認沒有爆炸物。
在轉交失物認領處前,保安人員收到國泰職員通知,行李屬於行政長官女兒梁頌昕,梁唐青儀來確認行李。要求國泰職員將行李帶入登機閘口的女兒。
國泰職員詢問機管局是否可以代拿。機管局拒絕,表示是航空公司的責任。梁太當時顯得不高興,說已知物主是誰,行李沒有違禁品,不明白為何沒有人送行李。她之後走向北面離境大堂,想自行將行李帶入禁區的登機閘口。
保安人員嘗試阻止梁太,但她繼續走到去北面的離境大堂。保安人員後來被通知,不反對交由國泰職員協助拿行李,
國泰職員獲保安公司批准後,將行李經正常安檢帶入禁區。
報告指,事件沒有違反機場保安規定,而航班是飛去美國,物主上機前已按照航班目的地的要求,手提行李於登機閘口再通過保安檢查。
報告又指去年3月至今年3月共有517宗個案,以禮貌性送遞方式,將已獲認領物件帶入去機場禁區交還物主。行政長官梁振英亦發聲明回應,重申他及家人沒有行使特權,亦沒有違反機場保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