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女經理承認意圖逃稅涉逾六萬 還押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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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6-04-27 02:31

By: 無綫新聞

一名銀行女經理承認意圖逃稅,多次報稅時虛報個人進修開支及認可慈善捐款,涉及逃稅六萬多元,還押候判。

案件在觀塘裁判法院審理,三十九歲女被告是銀行經理,案件涉及2005/06至2011/12,共七個年度的報稅表。

被告在其中六個年度申請扣除個人進修開支共32萬,又六年申索扣除認可慈善捐款共5萬8千元,兩個項目合共37萬8千元。但被告未能提供證據證明申索的開支。

稅務局調查後,發現她只曾在一年向慈善團體捐款200元。合共虛報的扣除總額達37萬7800元,逃稅6萬6千多元。被告承認十二項蓄意意圖逃稅控罪,法官將案件押後至五月十八日,待取得背景報告後判刑。

稅務局發言人表示,《稅務條例》訂明逃稅是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每項控罪最高刑罰是入獄三年及罰款五萬元,另加相當於逃稅款項三倍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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