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停職警長涉6欺詐罪 被告拒認獲保釋候審

Court

publish: 2016-05-09 22:32

By: 無綫新聞

一名警長涉嫌向警察儲蓄互助社作虛假陳述,漏報個人財政狀況,被控六項欺詐罪。被告否認全部控罪,獲准保釋候審。另外,被告亦已被警隊停職候查。

駐守港島總區指揮及控制中心、現已停職候查的四十六歲警長陳毓鈞被控六項欺詐罪,即於2009年9月至2013年12月間,六次向警察儲蓄互助社虛假地表示申請表格上的資料真實完整,無申報每月需定期還款一萬多元,令互助社先後批出6筆45000至110400元不等的貸款,共涉款逾50萬元。

案件在東區法院提堂,陳毓鈞否認全部6項罪,定於6月7日預審,控方指傳召12名證人,並有2段錄影會面影片。陳毓鈞暫准以1000元保釋,需留在報稱居住地及不准騷擾證人。

Trending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