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七旬翁涉嫌訛稱獲業主授權,出售上水雞嶺村6間寮屋,騙取逾121萬元,被判囚18個月。
74歲的被告黃忠亮於11年12月至前年10月期間,分別向6人訛稱獲業主授權,出售上水雞嶺村6間寮屋,騙取共逾121萬元。有受害人士曾委託老翁替他將寮屋出租,直至沒收到「租金」才揭發被騙。被告早前於區域法院承認12項欺詐罪。
法庭判刑時指,涉案寮屋均沒有地契,不能出售當居住用途。被告於13年被裁判法院定罪後仍繼續行騙,而事實上他別無選擇,因一開始了騙局,他要將「租金」交給受害人,故需繼續賣屋。
法庭又透露被告犯本案前已有前科,他亦因本案違反有關緩刑令,但考慮到被告的行騙手法不複雜及患有柏金遜症、高血壓及高血脂,終判處被告入獄1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