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鉛水事件」四個涉事總承建商被房委會禁止投標期限屆滿,其中一個承建商更再次投得工程。房委會說禁止投標時間太長,會影響建屋進度。
房屋署署長應耀康曾表示:「焊料內發現有鉛,第一我們房委會會追究。」追究了快將一年,誰人需要負責,政府仍未有交代。
啟晴邨居民吳先生表示:「水喉匠說與他無關,判頭買回來,與他無關,人人都推卸責任。」
去年七月發生公屋鉛水事件。房委會同月成立「公屋食水質量控制問題檢討委員會」,全面檢視公屋食水供應裝置的品質檢驗及監管制度。
涉事總承建商,被房委會禁止投標八個月至一年不等,追溯至去年三月生效,至今全部已「刑滿」。瑞安承建、中國建築、保華建築營造已重獲投標資格,有利建築就正進行恢復資格程序。其中瑞安承建更再次投得工程。
對於有立法會議員要求延長禁止投標時間,房委會公屋食水質量控制問題檢討委員會主席張達棠表示表示需考慮建屋成本及建屋目標:「我們一定要確定我們有足夠承建商,有能力競投。若我們全面停止這幾間很長時間,變了我們可能有些地盤出來的情況,不是太想見到的。」
針對焊料含鉛問題,檢討委員會曾要求由總承建商中央採購,但最終又容許將採購權交回水喉分判商。
張達棠表示:「有些公司認為水喉公司與供應商比較熟絡,可以獲得多些優惠。個別情況,要反映行業本身運作情況。」
立去會議員黃碧雲認為,房委會姑息違規承建商:「怕刑罰太重,會否導致沒有足夠的大規模承建商幫政府建樓。對公眾來說當然不好,如果你做錯事都不用罰,下次還用不用這麼認真?」
她又不滿政府未就承建商違約展開追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