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健超襲警及拒捕案 下午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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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6-05-29 21:46

By: 無綫新聞

公民黨成員曾健超上星期被裁定襲警及拒捕罪成,今日下午判刑。

公民黨成員曾健超下午抵達九龍城裁判法院,他上星期四被裁定一項襲警罪,和兩項拒捕罪名成立。

案情指曾健超前年「佔領行動」期間,在金鐘龍和道花槽向警員淋潑液體,之後拒捕。

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襲擊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以及意圖抗拒受到合法拒捕,最高可被判監禁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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