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布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最終調查報告,指所有持份者都有失職,包括水務署及房委會,建議政府主動為所有公屋再安排驗水。政府表示接受報告批評,並就監管制度不足致歉,但不認為有個別公務員要負個人責任。
長達二百多頁調查報告,批評水務署的篇幅最長,指水務署只收集經沖透後的食水樣本測試,即不驗「頭浸水」,未能全面確定公屋食水受鉛污染的程度及範圍。
報告指水喉技工手工欠佳是導致事件的成因之一,但水務署未有維持水喉匠機制穩健運作。以啟晴邨為例,僅得一名持牌水喉匠負責超過五千個住宅單位,令人費解。
報告又批評,時至今日仍沒有屬於香港的「食水品質標準」,又沒有更新《水務設施條例》。
至於房委會,聆訊時多次表示對含鉛焊料影響認知不足。不過,調查委員會不認同,指從建造合約訂明必須使用無鉛焊料,可見房委會是知悉有關害處,批評房委會內部制度存在紕漏。
報告指,出事屋邨的總承建商無履行合約確保焊料不含鉛,但相信他們並非故意,只是過分信賴分判商。而分判商則因為便宜而採用含鉛焊料。
報告的結論,事件中所有持份者,包括水務署、房委會及房署,四個總承建商,水喉分判商和持牌水喉匠集體失職,未能防範在供水系統中使用不合規格的焊料,所謂多重屏障審查制度已淪為紙上制度,各方推卸責任,結果居民受害至深。
報告公布後,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率領相關官員開記者會,逐一道歉。
發展局局長陳茂波說:「就法例、規管制度,以致水質監察工作上不足之處,以至今次事件,對一些公屋居民日常生活上造成的不便,以及對健康的憂慮,我衷心致歉。」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說:「房委會一直致力優質建築和管理,但在食水含鉛風險的管理問題上卻表現不足,我作為房委會主席深感遺憾,亦再次向公眾和居民致歉。」
林鄭月娥表示,律政司已要求警方作刑事調查追究責任,所以報告部分內容被遮蓋。
至於監管制度不足,林鄭月娥表示相關部門要負一定責任,但不等同有公務人員要負責:「今日有欠妥善的制度,存在已久,即使委員會聆訊,反映政府部門警覺性不足,監管制度有紕漏,並不必定等同有個別的公職人員有法不依,疏忽職守,因而要負上個人責任。」
政府宣布成立五人專家小組,成員包括海外和本地專家,跟進報告提出的建議,檢討本港食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