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專講師擺賣小食 被判無牌販賣等3項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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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6-06-20 05:13

By: 無綫新聞

香港專上學院講師劉小麗在二月農曆年廿九在深水埗桂林街擺賣小食,被裁定阻街、無牌販賣等三項罪名成立,共罰款1800元。

劉小麗到九龍城裁判法院聽取裁決,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販賣小食時沒有持有相關牌照,亦正為食物加熱,木頭車又停泊在只供緊急車輛使用的路面,裁定三項罪名成立,各罪罰款600元。

控方申請將所有器具充公,被告反對,認為屬小販私人財物,對公眾沒有構成任何威脅,裁判官最終接納控方充公物品的申請。

香港專上學院講師劉小麗在二月農曆年廿九,在深水埗桂林街擺賣小食,被裁定阻街、無牌販賣等三項罪名成立,共罰款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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