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指誹謗案判罰過輕提上訴 申索4.7億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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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6-06-20 23:15

By: 無綫新聞

《壹週刊》誹謗霸王洗頭水案,原告霸王集團認為判罰過輕,提出上訴,並申索四億七千萬港元。

高院上月裁定《壹週刊》誹謗,霸王國際集團罪成,判賠償三百萬元。霸王集團向法庭提交的上訴文件,指原審法官錯誤裁定《壹週刊》沒有惡意中傷及造假,又錯誤裁定《壹週刊》,不需要為內地轉載涉案報道負責等。

霸王集團提出申索超過四億七千萬港元賠償,當中包括約三億三千萬元人民幣損失,以及霸王在報道後,為了重建品牌形象,花費逾六千萬元人民幣,贊助亞運及播放電視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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