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倉四級火 客戶合約或不包火水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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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6-06-21 07:10

By: 無綫新聞

迷你倉近年興起,讓市民有額外儲物空間,好像今次這樣發生火警,用家有多少保障呢?涉及今次事件的迷你倉表示,他們的合約不包火水保險,客戶要自行購買。事實上,本港大部分迷你倉的基本月費,都不會包括財物損失保險。有保險業人士表示,即使消費者自行投保,一旦發生火警,也未必能獲全額賠償。

發生火警的工廠大廈,除了出事的三樓外,樓上樓下都有迷你倉。迷你倉租用者梁小姐指︰「我們在五樓,有些冬天的衣服、棉被、鞋,還有一些不要的家具」。被問到有否考慮過賠償,她續說︰「好像說是沒有保險的。」

迷你倉租用者Ella指︰「我爸爸的朋友,都將物品放在我們的倉,都會怕不能賠,因為不知道有否買保險。」

涉事的迷你倉在網頁表明,所有迷你倉都設有防火系統,但沒有提及保險問題。時昌迷你倉創辦人時景恆被問到是否不包火水保險等,他指︰「對,我們一直都寫明,因為不知道客人放甚麼物品,我們寫明不可以放違法物品及易燃物品,而且我們有定期巡查,加上我們鼓勵客人自己買保險。」

消委會早前調查十三間迷你倉公司,發現只有一間的基本月費包括財物損失保險,四間註明有火險,但保障範圍只限於樓宇結構,租用者的財物損壞就沒有保障。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表示,消費者可自行購買個人財物保險︰「只要你有申報,甚至有時放在保險箱,都可能會受保,當然你放不同物件在不同地點,風險也不同。迷你倉都有很多,大、中、小型都有,風險情況也未必一樣,你需要跟他們說,保險公司也會有一定限制條款,放在某些地方也未必能拿足賠償,或者有最高上限。」

如果有關迷你倉違反地契,也有機會影響成功索償的機會。發展局早前表示,迷你倉是否違反地契,要視乎所在地段的地契條款,若地契訂明,有關地段只可作「工廈」用途,經營貨倉一般都違反地契。政府又表示,目前沒有規管迷你倉的特定法例,也沒有迷你倉的統計數字。

消委會又提醒市民,即使迷你倉本身購買了火水保險,在保險公司賠償後,又有多少能賠償給消費者都值得留意,建議消費者選擇迷你倉前,要問清楚保險責任誰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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