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司法覆核許可遭駁回 指尊重法庭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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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6-06-22 00:33

By: 無綫新聞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就立法會參選年齡申請司法覆核許可,遭高等法院駁回。

黃之鋒到法庭領取判詞後表示,不認同法庭指有關立法會參選年齡議題屬政治問題,不應由法庭處理,但仍尊重法庭的決定。他又指,雖然今年9月不能參選立法會,但希望新一屆有立法會議員,能代表青年聲音,爭取降低參選年齡至18歲,投票權和參選權平等是理所當然。

黃之鋒是以個人名義,挑戰《立法會條例》規定年滿21歲才可參選立法會,認為有違《基本法》和《人權法》,案件早前進行司法覆核許可申請聆訊,高院下午頒判詞駁回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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