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水客男子襲警罪獲撤 法官指原審分析錯誤

Local

publish: 2016-06-30 02:53

By: 無綫新聞

去年元朗反水貨客行動中,一名男子涉嫌踢向警員被判監四個月。高等法院裁定他上訴得直,定罪獲撤銷。

54歲上訴人阮金正,報稱無業,去年三月一日在元朗反水貨客行動中,被指兩次踢向執勤軍裝警員的小腿,去年七月原審時襲警罪成判監四個月,辯方以定罪不穩妥為由,申請上訴。

高等法院法官李瀚良宣讀判詞時表示,原審暫委裁判官在判斷是否接納上訴人的招認供詞時,不應單純因為上訴人,沒有把所有指控警方威逼利誘他的詳情列出,以及辯方律師盤問警員時,沒把所有指控提出,便指上訴人指控均是捏造,因此不同意原審接納招認供詞的決定。

法官又指,原審裁判官在為整宗案作裁決時,亦犯了同樣錯誤,以同樣理由不接納上訴人的自辯之餘,裁定接納警員證供時,亦欠缺對其證供的分析。由於裁判官分析證供的方法錯誤,故定罪並不穩妥,必須撤銷。

控方指,需時考慮會否申請重審,法官遂指示控辯雙方就重審問題呈交書面陳詞後再議。

Trending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