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芝蓮餐廳「胡同」前主廚與副廚,以及3名食物供應商,涉嫌發出食材訂單時,索取、收受及提供非法回佣約150萬元,並串謀詐騙「胡同」付款逾300萬元。案件今日於東區法院提堂,5名被告需於8月12日在區域法院答辯,獲准繼續以1萬元保釋。
曾獲米芝蓮一星的尖沙嘴中菜餐廳「胡同」前主廚及副廚,與3名食物供應商涉嫌於2008至2015年期間,發出海鮮、佐料及家禽訂單時,索取、收受及提供非法回佣高達約150萬元,並串謀詐騙「胡同」付款逾300萬元。今日於東區法院提堂,轉交區域法院審理,5名被告需於8月12日在區院答辯,獲准繼續以1萬元保釋,另增加一項「不得接觸及騷擾證人」條件。
被告分別為Aqua Restaurant Group旗下尖沙嘴中菜餐廳「胡同」44歲前副廚李達文、57歲前主廚吳錦偉、62歲財合利營運者盧志堅、68歲志記雞鴨東主袁志前及61歲鴻記生猛海鮮東主關植鴻。
5人被廉政公署起訴共27項「串謀詐騙」、「向代理人提供利益」及「代理人接受利益」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