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資深大律師認為,今次司法覆核申請的內容並不涉及選舉主任確認提名的權力,相信對提名是否有效影響不大。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現時選舉主任仍未就梁天琦的提名資格作決定,現階段以司法覆核推翻有關決定並不可行。梁天琦即使司法覆核勝訴,選舉主任仍然可以根據現行法例,拒絕確認他的提名資格。
湯家驊表示:「今次的司法覆核並未挑戰《立法會條例》第四十條,要求候選人擁護《基本法》條文的合法性或者合憲性。法庭的判決,未必會直接影響到最終選舉主任確認或不確認一個提名。」
湯家驊又指即使在選舉結束後,亦未必能就「確認書」的爭議提出選舉呈請,因為選舉呈請主要針對舞弊或非法行為以至投票安排等,而非提名資格。
另外行政會議成員張志剛則認為一旦司法覆核有結果,相信大家會遵從:「他當然可以司法覆核,大家等那個結果,如果你說司法覆核結果會是怎樣,大家都會遵守。」他相信政府決定前已徵詢過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