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前技工涉嫌於十多年前串謀多名人士干擾電錶,致中電及港燈少收電費,被告獲得逾13萬元金錢利益。被告今日承認17項串謀詐騙罪,還押至本月18日判刑。
53歲被告胡恒富於2000年至2001年任職技工期間,串謀多名人士為18間食肆、商店、公司及公屋單位等干擾電錶的電量讀數,致中電及港燈少收電費合共逾47萬元。而胡恒富則獲得合共逾13萬元金錢利益。他被廉署拘捕後2002年棄保潛逃到內地,今年返港自首。被告今日於區域法院承認17項串謀詐騙罪,還押至本月18日判刑,待索取背景報告。
被告求情指,自己當年因為被人以當時的妻子及孩子作威脅,不想他們有生命危險才應允潛逃到內地。被告經歷3段婚姻,有5名子女,母親現年81歲,今年為讓子女來港及照顧母親而返港自首。被告稱現已感後悔,又呈上多封求情信。
案情指,被告於2000年10月至2001年10月期間,替怡情島夜總會、豪寶海鮮酒家、駿視眼鏡公司、金寶麵包店、福俊貿易公司、栢力健體中心、慈正邨某單位等的電錶作干擾,以致電錶不能顯示真正的電量讀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