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盤主任被控殘酷對待動物罪 獲撤控罪守行為2年

Court

publish: 2016-08-08 00:06

By: 無綫新聞

一名地盤主任被控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被判自簽5000元,守行為兩年,獲撤銷控罪。

案件今日在觀塘法院審理,55歲被告劉國華被控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劉國華涉嫌1月25日獨自在地盤的寫字樓內,用右腳踢唐狗,唐狗直撞桌子及在地旋轉。地盤工人回到辦公室發現唐狗受驚,於是檢查閉路電視,看到被告用腳踢唐狗,將事件轉交愛護動物協會及警方。

觀塘法院判其自簽5000元,守行為兩年,獲撤銷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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