鋁窗工人淋前女友等人通渠水 判囚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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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6-08-17 20:20

By: 無綫新聞

一名鋁窗工人前年向前女友及其友人淋通渠水,在高等法院被判監14年。

案情指29歲被告前年11月,在上水街頭向前女友及其友人淋通渠水,造成兩人身體灼傷,女友的朋友更永久毀容。

被告承認兩項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淋潑腐蝕性液體罪。暫委法官司徒冕斥責被告行為恐怖,明顯有預謀犯案,指他的行為令當時只有18歲的受害人終身毀容,視力亦大受影響。兩事主亦因而患上創傷後遺症,判被告入獄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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