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承認殘酷對待動物罪 裁判官押後至下月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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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6-08-21 23:32

By: 無綫新聞

一名男子承認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裁判官押後至下月判刑。

案件在觀塘裁判法院審理,案情指57歲被告紀永強,去年12月28日在牛頭角一個停車場,企圖用掃把打兩隻綁在停車場入口附近的唐狗,又向牠們淋潑稀釋漂白水,令牠們出現嚴重過敏反應。

被告求情時稱,自己只是一時衝動和愚蠢,希望法庭輕判。裁判官稱,被告有多次與暴力有關的案底,決定押後至下月2日,索取被告精神科報告和背景報告後再判刑。期間被告要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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