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務督察涉行為失當否認控罪 押後至10月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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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6-08-21 23:29

By: 無綫新聞

一名水務督察被控行為失當,他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否認控罪。

五十二歲被告陸嘉麟被廉署起訴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及一項欺詐的交替罪名。

案發時擔任水務署助理水務督察的陸嘉麟,涉嫌於2011年10月至2012年12月期間,先後十四次不誠實地向署方提供僅來自兩間公司的採購訂單報價。

而他明知兩間公司均由一名獨資經營者擁有及控制,並向上級建議接納兩間公司中提出較低報價的一方,有關採購訂單總值逾四十二萬元。

控方將傳召十五名證人作供,包括九名現職或已離職的水務署職員,以及六名廉署人員。

被告獲准以二千元繼續保釋,案件押後至10月24日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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