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早上九時,選舉管理委員會收到186宗選舉相關投訴。另外,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馮驊指,根據香港現行的選舉法例,是沒有任何所謂退選機制,又提醒獲有效提名的候選人,要跟足包括選舉廣告和開支等所有選舉法例。
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馮驊說:「如果在提名結束後,提名被裁決有效的話,是沒有任何所謂退選機制,法律情況上,所有獲有效提名的候選人,他們仍然在選舉中競逐,選票上亦會仍然印上他們的名字或名單。選民有權按自己的意願,投票給選票上任何名單或候選人。至於候選人的選舉工程方面,用什麼方式安排,法例沒有特別的規定,這由他們自己決定,不過要提醒他們,他們仍是在選舉的有效候選人,便一定要跟足所有選舉法例,包括選舉廣告、選舉開支法例及委任或被委任為選舉開支代理人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