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披露劉鑾雄醫療報告 控方不提證供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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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6-10-04 21:00

By: 無綫新聞

《蘋果日報》未經商人劉鑾雄同意,披露他的醫療報告,案件續審。劉鑾雄再次因身體理由不能出庭作供,控方決定不提證供起訴,裁判官撤銷三張傳票。

案中三名被告,時任《蘋果日報》總編輯的張劍虹、蘋果日報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遭票控「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共四項控罪。由於劉鑾雄因身體理由不能出庭作供,控方認為無合理定罪機會,決定不提證供起訴。

觀塘裁判法院特委裁判官余振邦撤銷三張傳票,案件押後至星期五待辯方就訟費作陳詞,裁判官指或會就訟費裁決。控方反對辯方申請訟費,指《蘋果日報》的行為令人懷疑,而《蘋果日報》當日刊登劉鑾雄的醫療報告時,遮蓋醫生紙上2008年的日期,用一張並非2013年的醫生紙誤導公眾。劉鑾雄因病缺席涉及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的貪污案,認為辯方不能以此基礎答辯,因此反對其訟費申請。

案情指《蘋果日報》在2013年4月30日,未經劉鑾雄同意,刊登他的醫療報告,違反私隱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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