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涉毆打曾健超案開審 控方公開法醫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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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6-10-19 01:49

By: 無綫新聞

七名警員被控前年在「佔領行動」期間,毆打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的案件,在區域法院開審。

七名被告到法院應訊,包括黃祖成、劉卓毅、白榮斌、劉興沛、陳少丹、關嘉豪及黃偉豪,被控一項有意圖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其中第五被告陳少丹亦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

事發在前年十月十五日,七名警員涉嫌在金鐘龍匯道變電站外襲擊曾健超。控方將傳召32名證人作供,除了曾健超外,其他證人全部都是警員。

控方在開案陳詞中表示,七名被告前年十月十六日即案發後一日正式停職。直至前年十一月尾七人正式被捕後,曾健超在認人程序中認出第五被告陳少丹是當日襲擊他的警員,而第六被告關嘉豪當時亦在場。

不過兩位被告的代表律師反對以此作為呈堂證供,認為兩被告樣貌及身份經傳媒廣泛報道,對他們造成不公。

另外,控方公開法醫報告,指曾健超前額及面部兩側均出現腫痛及瘀傷,可能多次由鈍器重擊,拳打腳踢又或者是推倒在地上造成。報告又指曾健超左邊下巴、頸部、左肩、腹部、前胸和後背等有多處傷痕,大多數是由指甲或鈍器重擊,亦可能是皮靴或鞋踢造成。但當中十五處分布在前胸和後背的圓形紅腫位置,法醫指大小與一般軍裝警員所用的警棍吻合。

另外,控方亦提到事發前,曾健超在龍和道花槽用透明膠瓶濺下液體後,被六名機動部隊警員制服時,警員並沒用警棍,或類似物體制服曾健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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