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名警員被控前年在「佔領行動」期間,毆打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的案件續審,曾健超最快今日作供。
七名被告到區域法院應訊,曾健超之後亦抵達法院,準備稍後作供。七名被告涉嫌在前年十月十五日,在金鐘龍匯道變電站外襲擊曾健超,被控一項有意圖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其中第五被告陳少丹亦涉嫌在中區警署內襲擊曾健超,另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
第二日聆訊,先處理辯方反對將認人證據呈堂。負責安排曾健超認人的時任港島投訴警察課警司蘇振光指,雖然收到其中六名被告的代表律師指,拒絕任何形式的認人手續。但認為按警察程序手冊,已符合「面對面」認人條件,可不需疑犯同意。
庭上又播放去年一月二十七日的認人錄影片段,顯示當時負責的新界南總區反黑組總督察謝旦生多次向曾健超表示,這次認人是疑犯非自願參與。
片段中,當曾健超看到第五被告陳少丹後,曾要求他打開眼。但謝旦生指,由於這次疑犯非自願參與,不可強迫他打開眼,但可轉述曾健超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