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政府有責提司法覆核 非破壞行政立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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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6-10-22 19:33

By: 無綫新聞

青年新政立法會議員梁頌恆及游蕙禎宣誓時被指辱華與涉及粗言,至今仍未完成宣誓。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表示,政府有責任就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容許議員再宣誓提出司法覆核,做法亦不是破壞行政立法關係。

林鄭月娥表示:「這純綷是依法辦事,如果我們認為有人違反本地法律、違反基本法,特區政府不能視而不見,尤其是行政長官,不能漠視的,因為行政長官在基本法下,有責任要去執行基本法。有人說為何要出動行政長官提出司法覆核,啟動司法程序,是有其必要性,行政長官必須要履行其憲制上的功能。這是一件大是大非、非常嚴肅的事,因候任議員宣誓後就成為議員,未來四年在議會中享有權力及特權。有人作這些宣誓可以睜眼睛説謊話,完全不是真心誠意,我們是否願意賦予這些人有這種權利及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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