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稱,國家有責任維護國家主權和安全,釋法是有必要和合法的。
負責向人大常委會提供釋法意見的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表示,本來以為立法會的宣誓爭議可以在香港內解決,但聽取各方意見後認為釋法有必要性:「如果香港的議員可以在立法會宣傳『港獨』,是否在新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亦可以這樣做?西藏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亦可以這樣做?如果中央對香港不表態,你如何向西藏、如何向新疆代表交代?中央處事都要公平。」
梁愛詩表示回歸以來人大常委會曾經四次行使法律解釋權,包括主動釋法、政府提出,以及由終審法院提請釋法:「這幾種方式法院都肯定過、都接受過。既然這是合法的行動,你就比較一下,法律解釋完全有法律根據,而這些議員在立法會做的事是完全違法的,你說哪樣是破壞法治多些呢?」
她又指《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沒有說明不依法宣誓的後果,釋法如果確立由誰決定宣誓是否有效,以及不依法宣誓後果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