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惠珠稱釋法未考慮涉及人數 陳弘毅指亦涉參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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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6-11-10 21:00

By: 無綫新聞

法庭正處理多宗涉及宣誓司法覆核案件,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表示,人大常委會討論釋法時,沒有考慮會有多少人受影響。

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一百零四條釋法,指宣誓人故意宣讀與法定誓言不一致的誓言,屬拒絕宣誓,所作宣誓無效,不得重新安排宣誓。法工委副主任張榮順說明,不是出於宣誓人的故意而出現的不符合規範的情況,可允許宣誓人再次宣誓。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認為,本港法院判案時可以參考:「在內地來說,若要解釋(法律)的內容時,它一定會參考『說明』,是有習慣上的約束力。這本身不是法律,釋法本身才是法律,香港法官在我自己看來,他只可以用作自己的參考。」

另一委員陳弘毅指釋法不單針對公職人員就任時宣誓,亦是參選這些公職的法定要求和條件,對參選人是否符合參選資格提供指引作用:「譬如陳浩天案及梁天琦案,他們都是質疑當時參選時被拒絕被確認為候選人,這次人大釋法第一條,我相信亦都是因為它肯定『參選人』需要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可能對這些訴訟有一定影響。」

陳弘毅又表示,釋法前已宣誓的議員會否被視為無效,應留待本地法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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