杯葛標準工時諮詢的標準工時委員會前勞方代表,建議立法將標準工時定在每周44小時,並接受分階段落實。政府指會轉交標時委員會考慮。
已退出標準工時委員會的六名勞方代表及勞工界立法會議員,就標準工時自行諮詢工會意見,並向行政長官梁振英提交報告。
建議立法訂立標準工時在每星期44小時,超時「補水」是僱員薪金的1.5倍,並接受分階段落實,以及與政府及商界商討哪些工種可以獲豁免。
勞工顧問委員會僱員代表吳秋北表示:「有些工種是季度性,特別要經常加班,或是部分工種例如有所謂管理層,很高級的管理層能夠支配自己和他人的時間,這些位置的人可能不適合標準工時,這些我認為可以討論。」
資方代表認為,部分行業較難評定工時需要再討論。勞工顧問委員會資方代表郭振華表示:「零售業如果六時下班,但六時零五分有顧客來,可能會帶來生意,如果下班要走,但他不走,又做不到生意,這些是其中一個考慮因素。」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就指,標時委員會正撰寫向政府提交的報告,會將勞方建議交委員會全盤考慮:「由於有新發展,我們希望有充足時間給委員會撰寫完整報告,以及考慮勞工界最新的建議書,政府會將任期順延兩個月,到明年一月底。」
他呼籲勞方重返委員會,繼續就建議作深入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