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超明涉貪污約7600萬 澳門終院下周一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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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6-12-09 04:12

By: 無綫新聞

澳門前檢察長何超明涉嫌貪污,涉及約7600萬,被控近二千項控罪,終審法院合議庭開庭審理。

由二月被關押至今的澳門前檢察長何超明,由囚車押送至澳門終審法院,他被控1970項罪名,包括濫用職權罪及巨額加重詐騙罪等。

案情指,他夥同胞弟和妹夫等開設十間空殼公司,承接檢察院工程,獲利近五千萬。又委任女性友人王顯娣,出任檢察院院長辦公室受薪顧問,事實上王顯娣無相關資歷,涉款約425萬。

又連續九年申領特別專項撥款,涉及共560萬元。另外,何超明曾私自要求海關在走私案中檢獲的沈香,交予他作私人珍藏。

並涉嫌利用公帑租用部分單位,擺放按摩和桑拿等設施。何超明自辯時指,自己「無佔過一分一毫」,指有關單位是「教員文娛室」是「專用而不是私用」,曾接待最高人民檢察院和香港廉署等人員。

至於被問到他是否親自批准租用,何超明指只是形式上簽名。他又批評現任檢察長在他離任後,曾撬文娛室的門檢查及入內拍照,令他遺失擔任防貪專員的文件等,批評檢證程序不公義。

終審法院開始庭審程序,逐項控罪讓何超明抗辯,稍後會傳召證人。何超明是根據澳門基本法,在終審法院受審,他的代表律師在庭上反對,指此舉會令何超明沒有任何上訴機會。終審法院院長認為此事與本案審訊無關,不會在此處理,案件下周一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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