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何超明涉貪案周三續審 料將就其他控罪抗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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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6-12-12 05:18

By: 無綫新聞

澳門前檢察長何超明涉嫌貪污,涉及約7600萬元,被控近二千項控罪,案件在終審法院續審。

何超明由囚車押送至澳門終審法院,終審法院繼續庭審程序,讓何超明就控罪抗辯。

審訊先處理竹灣招待所控罪部分。案情指何超明涉嫌利用職權,指使檢察長辦公室在2000年起租用竹灣豪園設立檢察院招待所約十四年,涉及租金約508萬元,實質是私人用途。

何超明否認指展開對外交流活動時,需要寧靜和保密的地方,工作和接待客人。他又承認家人曾經入住,只因居所要裝修,但強調不會選擇作私用。

何超明又涉嫌在2005年藉參加在丹麥舉行的國際檢察官年會,與家人到歐洲旅遊,涉逾22萬元開支,但就指使下屬偽造文件以公帑支付。

何超明反駁指年會有邀請其太太,而其同行的姨甥機票費用已於同年繳交,又指不知道下屬如何處理超支。

另外他又涉嫌在2000年與胞兄與妹夫開設十間空殼公司,承接檢察院工程,獲利五千萬元,又以公帑租用多個單位,涉及超過300萬元,何超明指不知道家人開甚麼公司,自己亦沒有參與有關公司活動。

案件將於星期三續審,預料何超明會繼續就其他控罪抗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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