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售冒牌手表判社服令 官指罰款未能反映嚴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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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7-01-03 21:00

By: 無綫新聞

一名警員在網上出售冒牌名牌手表,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

22歲被告宋國柱早前承認一項出售應用偽造商標的貨品罪。案情指,被告去年七月中,在網上以2400元放售一隻「勞力士」手表。海關人員喬裝買家,相約被告在港鐵站交收時將他拘捕。

辯方求情指,被告上司及同僚以個人名義寫的求情信,都指被告是盡責的警員,因一時誤解法律才犯案。而案件只涉及一隻手表,希望法庭考慮被告認罪判處罰款。

裁判官溫紹明質問被告是否「社會服務令都不願做」。辯方律師隨即指,求情信都提到被告「很大機會失去工作」,裁判官回答說,這樣就有時間做義務工作。裁判官指有慎重考慮判處罰款,但認為未能夠反映案件的嚴重性。

而被告沒有案底,只有22歲,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顯示他有悔意,低時數的社會服務令是合適的,最後判他80小時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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