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示威區前年垃圾桶縱火案開審,兩名青年被控串謀縱火罪,其中一人認罪。
20歲的葉卓賢及22歲的楊逸朗到區域法院應訊。案情指,2015年12月9日,立法會恢復二讀《版權條例》草案,立法會外示威區一個垃圾桶爆炸,葉卓賢與楊逸朗其後被捕。
葉卓賢在庭上承認串謀縱火罪,法官裁定他罪名成立,准他以原有條件保釋,直至案件審結,並須於下星期四返回法庭提訊,以確定案件進度作求情及判刑。
被告早前在警誡下表示,只是與另一人因好玩才在垃圾桶點火,又承認用燃點的氣罐放進垃圾桶內縱火,沒有收取任何報酬。被告稱負責「把風」,以及阻止其他人靠近,以免傷害到其他人。而另一被告楊逸朗就不認罪,押後明日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