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案控方續結案陳詞 指他無如實交代租樓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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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7-02-07 20:06

By: 無綫新聞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控接受利益案,控方繼續結案陳詞。

決定不自辯的曾蔭權在太太陪同下到高等法院應訊。

主控官指,曾蔭權於2012年接受無綫電視訪問時說,為了避嫌而不敢在香港置業,希望卸任後租住深圳物業。

控方指曾蔭權早知報章記者已掌握他租樓細節,他提前「自我引爆」,實際上誤導公眾。他亦無如實交代太太與何周禮商討裝修及太太早年已將80萬租金支付給黃楚標。

至於黃楚標公司在報章刊登聲明,指東海集團在香港無任何業務亦是誤導,實際上黃楚標是雄濤廣播大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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