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橋工程發生過多宗致命工業意外,有議員在立法會財委會特別會議上要求加強檢控和罰則。
公民黨新界西議員郭家麒表示︰「如果有再高一級的罰款和監禁,例如是五年或七年,我相信這個阻嚇性會比現時的十二個月(監禁)及(罰款)五十萬元大,你有否考慮就這些不負責任的行為,修改為較高的罰款和監禁?」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蕭偉強表示︰「現時最高(罰款)五十萬元以及十二個月的監禁,其實已經和其他同類的法例相若,如果在有需要的時候,在徵詢律政司的意見,亦可以就罰則提出上訴。我們見到近期法庭在判處罰款時是有上升的,如果對比起2014年,2016年是上升了百分之三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