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無付車資縱火燒的士 判囚兩年

Court

publish: 2017-04-09 23:48

By: 無綫新聞

染有毒癮的28歲男子陳煥明,去年乘搭的士未有付車資,更在車上縱火,被控罔顧生命是否會受到危害而縱火罪,今日被區域法院判處入獄2年。

案情指,被告去年8月7日在土瓜灣乘搭的士到屯門期間,自稱無足夠金錢付車資,向司機借手機致電親友求救,再與司機登門找親友借錢卻弄錯地址。

及後又指示司機駕車到其他地方,最後在車上拿出天拿水及點煙起火,司機見狀即時停車,被告乘機落車逃走,最終獲途人制服,惟的士已陷入火海,火勢更波及附近復康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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