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被告承認張德江訪港非法集結 被判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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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7-04-10 02:21

By: 無綫新聞

三名男子承認去年全國人大委員長張德江訪港期間,在灣仔參與非法集結,被判罰款3000至5500元。

首被告35歲張嘉傑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參與非法集結、普通襲擊,及刑事毀壞三項控罪,被判罰5500元。另外兩名被告18歲馮碩匡及32歲尹景倫亦承認參與非法集結,各被罰3000元。

案情指,去年五月十八日,全國人大委員長張德江訪港期間,三人在告士打道參與非法集結,攔截人民力量譚得志等成員乘改裝成「張德江靈車」的輕型貨車,其中張嘉傑撕去車窗上印有張德江肖像的海報,並揮拳打向在車內的譚得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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