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供誘因鼓勵入標啟德體育園區 遭議員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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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7-05-06 02:31

By: 無綫新聞

政府為了吸引更多承辦商競投啟德體育園區項目,首次建議提供經濟誘因,給予最後階段落選的三名投標者每名最多六千萬元,建議遭到議員批評。

啟德體育園區佔地28公頃,建築費由政府支付,預計要318億9800萬元。政府在立法會工務小組說,其中一億八千萬元用於鼓勵承辦商投標,進入招標最後四個承辦商,落選者都可獲最多六千萬元。

民主黨區議會(二)議員鄺俊宇表示:「這『提案誘因』近乎是一塊大肥豬肉,這是從未試過,如果落選也有獎勵,但是否需要給六千萬一個承辦商?」

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馮程淑儀回應指:「投標成本實在太高,甚至佔(承辦商)全年投標成本的全部,甚或超出全年投標成本,可能有興趣的潛在投標者會因為成本太高退卻。」

中標承辦商負責設計、興建及自負盈虧營運25年,續約期為10年,有議員建議縮短合約期。

新界西議員田北辰表示:「有些不平等條約一旦簽署,簽署的人拍拍屁股走了,後來的人要承擔。我想你們考慮『15+10+10』(年期),起碼有兩次機會甩身。」

馮程淑儀續回應:「四至五年是建造期,所以實際營運期是20年。只要零售方面調整,例如經濟不好,跌百分之30,承辦商首幾年都會蝕錢,如果只有五年回本,我相信很少投標者會願意入標。」

政府強調招標合約列明承辦商要確保主場館每年最少有三十日活動,包括十六天是體育活動,並舉辦最少十場足球賽,收費亦要與康文署設施相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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