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卓堅被指濫用法援 法援署指不披露個別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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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7-06-08 07:03

By: 無綫新聞

近年多次提出司法覆核的市民郭卓堅,法律援助署指他濫用法援,計劃未來三年都不批法援予他。郭卓堅認為不合理,不排除提出司法覆核。有資深大律師質疑法援署的理據。

78歲退休人士郭卓堅,自2006年起多次提出司法覆核。他星期二收到法援署文件,指他在2014年七月至今年四月期間先後21次申請法援,包括司法覆核政府拒絕設立中央屠宰場、覆核鉛水事件以及要求就特首梁振英涉收取UGL款項提出私人檢控。當中17次被拒,其餘4次是他自行撤回申請。

法援署引用《法律援助規則》第11條,指郭卓堅的申請被拒4次或以上構成濫用法援服務,計劃未來三年不會再批法援給他。

郭卓堅十四日內可提出反對理由,否則就會正式發出命令。郭卓堅批評法援署決定是行政失當,將會寫信給法援署,不排除會司法覆核。

郭卓堅指︰「你申請完不批准,又申請才叫濫用,我次次(提出司法覆核理由)不同。而且我已給予法庭1045元,法庭都接納我去申請(法援)。警察是依法捉壞人,我是依憲法監察政府。」被問到三年不准申請法援未來會怎樣做時,他指︰「照做、自己上庭。」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根據《基本法》第三十五條,市民有權向政府提出訴訟。而法庭未裁決郭卓堅的行為是濫用司法程序,認為法援署的理據不足。

湯家驊表示︰「所有市民都不應該因為缺乏資源,而不可以向法庭提出申訴。所以法援本身都是維護法治的一個重要環節。拒絕受理這位人士的申請,我覺得是可能違反《基本法》或者違反人權。」

法援署指不會披露個別法援申請或個案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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