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國雄被控藐視立法會 由代表大律師否認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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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7-06-11 21:01

By: 無綫新聞

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去年於立法會搶走官員文件被控「藐視立法會」,他否認控罪,案件八月預審。

梁國雄早上去到東區裁判法院,但因為他要在十一時到區域法院就另一宗「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案審訊,梁國雄無進入法庭,由代表大律師否認控罪。

案情指去年十一月中,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會議討論橫洲發展,梁國雄搶去時任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桌上的文件,馬紹祥之後報警。

法庭向梁國雄發出傳票,指他行為令會議程序中斷或相當可能中斷,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中有關藐視立法會的條文,最高可被判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十二個月。

梁國雄涉嫌收受捐款而沒有申報,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案件繼續在區域法院審訊。對於差不多同一時間分別到兩個法院應訊,梁國雄表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案件將於本周審訊完成。而藐視立法會的案件仍未進行預審,相信重疊的情況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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