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公司東主收16萬未提供服務 判罰100小時社服令

Court

publish: 2017-06-19 23:28

By: 無綫新聞

一名婚禮服務公司東主涉疑收取19名新人合共16萬元後,未有提供服務並關門。東主早前被裁定一項不當接受款項罪成,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罰10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賠償1780元予受害人。

控罪指,57歲被告湯啟文在知道公司經營狀況下,仍接受事主付款,收取共約16萬元後違諾,未有提供花車及婚紗外景拍攝等服務,已構成不當地接受付款。被告稱他曾盡力尋求解決方法,與其他公司商討接手事宜,未能成事。

裁判官指出,被告應與事主保持聯絡,及提供解決辦法,而不是讓事主在婚禮前一天發現公司已結業。他提醒被告須保持行為良好,若違反社會服務令條件或會判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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