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未能完成印花稅條例草案審議 十月復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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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7-07-13 07:17

By: 無綫新聞

立法會在會期最後一日,未能完成《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審議,要留待立法會十月復會才處理。

立法會休會前最後一次大會,以五十一票贊成、五票反對,通過《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二讀,餘下未完成的修例程序,留待十月復會處理。

政府去年底對樓市推出「加辣招」,將購買第二個住宅物業交易印花稅劃一調高至百分之十五。但容許市民半年內放售第一個物業可獲退稅。

議員提出修訂,延長換樓退稅期至最多一年。民主黨區議會(二)議員涂謹申說:「在成交這麼少之下,我覺得換樓由半年限期可以退稅,加到九個月或者十二個月,我覺得比較符合交投量一致一些。在審議委員會裡面,我沒有聽過一個同事,無論是建制派,還是民主派說不支持。」

民建聯周浩鼎提出同樣修訂,認為可以刺激二手市場:「如果換樓客本身沒信心在六個月內,賣出原有物業退稅,最直接打擊是原來換樓意欲。如果他沒有換樓意欲,他又驚,甚至進一步會影響整個二手市場活躍度。」

有關條例可追溯至「加辣招」宣布當日,即買家過去八個月購買第二個物業後,在新修訂限期內放售第一個物業都可獲得退稅。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認為不宜放寛換樓期限:「可能會招致一些並無實際意圖出售物業的業主,以換樓之名,拖延繳付印花稅,因為有些樓花期可長達三十個月,或趁機持有物業一段長時間圖利。任何放寛豁免安排或退稅機制舉動都有可能被市場趁機炒作,作為政府『減辣』的訊號。」

陳帆強調立法會未能於休會前完成有關修例工作,百分之十五印花稅率依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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