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秘書處職員在下午六點半後,陸續到四名被撤銷議員資格的議員辦公室,派發搬離辦公室通知安排。
秘書處的職員先在十樓到梁國雄及劉小麗辦公室派信,之後再到九樓,但羅冠聰及姚松炎的辦公室沒人接信,職員就將信放在門底。該信是搬遷通知,要求四人在兩周內搬離立法會大樓。
秘書處職員又逐一拆走四人的辦公室外名牌,以及大樓內四人的議員名牌。
劉小麗在法庭宣布裁決後,返回立法會辦公室。據了解,立法會秘書處有兩星期寬限期,讓四人搬離立法會,並交還物資。在這段時間內,他們可以出入大樓,亦可以到自己的辦公室,但不能夠參與任何會議。
翻查四人在過去一年辦事處開支,羅冠聰、劉小麗及姚松炎都用了逾過二百萬,梁國雄就用了一百七十多萬元。這筆錢是否需要全數繳回,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將會討論。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主要是今次判決跟隨香港的法律,香港是很尊重法庭判決,任何講法我都未必認同。因為實際上目前看到,傳媒繼續的片段來看,都是針對他們宣誓時間的準確性和莊嚴性。這方面我覺得如果是尊重法律、香港法庭,一定要這樣處理。」
另一個問題是,四人過往參與審議和表決的法案,法律效力會否因為議員資格被撤銷而受影響。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在《立法會條例》第17(2)都講得很清楚,所有(議員投票)決定不會受影響。」
財委會主席陳健波亦指,過去一年財委會的撥款也不受影響。
財委會主席陳健波指,周六早上會如常召會財委會會議,秘書處正研究相關保安安排,希望各方尊重法庭判決,不希望出現為難的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