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五日港鐵觀塘綫服務延誤超過十小時的事故,港鐵按機制需要罰款二百萬元,有議員認為罰款欠缺阻嚇力,質疑計算機制有問題。
本月五日港鐵觀塘綫信號故障,由上午十一時開始到晚上九時半才搶修好。
根據「服務表現安排」,港鐵服務延誤需要罰款。運輸及房屋局提交的文件指,港鐵在今次事故最長的服務延誤時間是83分鐘,罰款二百萬元。
當日服務延誤超過十小時,這83分鐘是如何計算?
政府解釋計算延誤的方法有兩個,如果列車服務完全中斷,列車延誤時間就會由發生事故開始計算,直至列車服務恢復為止。如果列車仍然維持服務,就會以延誤最久的一班列車計算,今次事故亦是用這個方法。
觀塘綫正常行車時間是35分鐘,當日行車時間最長的一班車用了118分鐘,延誤83分鐘。根據罰款機制,少於兩小時延誤,港鐵要繳付二百萬。會明年透過票價優惠回饋乘客。
有建制及非建制立法會議員認為,罰款不足以反映事件嚴重性,認為計算機制有問題。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陳恒鑌表示:「這個計算的罰款機制是幫港鐵節省金錢的機制,有巧取的成分,亦是形同虛設,與市民的認知,以及我們一貫的理解其實是存在很大差距。」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委員林卓廷指出:「不可以只是計算最長受到延誤的一班列車的時間,去作為罰款的參考標準,應該考慮,究竟有多長時段,整體服務是受到影響。」
他擔心港鐵日後可能用同樣方法在有故障時繼續行車,令港鐵毋須繳交更多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