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袁國強重申,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等三人的刑期覆核,只涉及法律而非政治。
黃之鋒、周永康及羅冠聰三年前衝擊政府總部案,律政司不滿原審判刑過輕,申請覆核。高等法院上訴庭改判三人即時監禁六至八個月。
袁國強在多份報章撰文,重申申請覆核刑期沒有考慮政治因素,聆訊期間亦沒有任何政治觀點,強調三人被檢控是因為他們的違法行為,並非政治主張。
他對部分海外媒體攻擊司法機構的評論感到遺憾,指公眾有權評論法庭的決定,但不應削弱司法機構的誠信和公正性。
對於有人質疑提出覆核申請的時間背後另有意圖,袁國強指律政司在四月、三人放棄上訴後才申請覆核刑期,而月初的聆訊時間亦是由上訴庭決定,批評指控毫無根據。
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認為,袁國強仍未回應質疑︰「首先他是否有推翻刑事檢控專員或高級檢控官給他的法律意見,叫他不要覆核。他到今天為止,包括他的文章中,都沒有直接去回應這個問題。」
他又指政府未有就「佔中」期間的其他案件提出覆核,予人覺得是企圖藉覆核達政治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