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錦滿棄公共圖書盜竊罪成 指對判決感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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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7-09-18 21:48

By: 無綫新聞

熱血公民副主席鄭錦滿把公共圖書館圖書棄置垃圾桶,被裁定盜竊罪成。

29歲的鄭錦滿到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他被控一項盜竊罪。

控罪指他在去年三月,在何文田九龍公共圖書館,將九本共值約500元的圖書棄置垃圾桶,並拍攝過程上傳至社交網站。

辯方求情時指,鄭錦滿行為非為私利,而是為公眾議題作出有關行為。

裁判官在判詞提到,鄭錦滿曾指公共圖書館充斥60萬本簡體字書籍,並用自己方式銷毀與處理,藉此引起公眾關注。裁判官指他的行為自私愚蠢,剝奪公眾借書權利,而最終所有圖書尋回,因此判罰款3000元。

鄭錦滿對被判罪成感到無奈,他說:「我本身不貪財,盜竊罪本身是一個不誠實罪名,感到相當無奈,我希望香港人可以,大家珍惜及捍衛我們的文字及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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