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鄭松泰侮辱國旗及區旗案,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罰款5000元。
鄭松泰被控一項侮辱國旗,及一項侮辱區旗罪成,每項控罪被罰款2500元。
案件涉及去年十月,鄭松泰在立法會大會點算人數期間,倒插部分建制派議員枱上的國旗及區旗。
法官判刑時指,就算被告只是將國旗或區旗倒插,不代表行為沒有侮辱成分,考慮到被告沒案底,亦非焚燒國旗或區旗,罪行不算嚴重,判處罰款。
熱血公民新界西議員鄭松泰指:「在議會裡政治上的,我認為是小玩意、小動作,都用刑事檢控方式定罪。香港是一個專制社會,才有這樣的事出現。我會詢問我的律師團隊,究竟有沒有上訴機會,都會考慮,當然錢是一個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