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民登記安排修訂規例周五刊憲 更改地址須交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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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7-10-18 08:39

By: 無綫新聞

選民登記安排的修訂規例星期五刊憲,日後選民更改登記地址時,須提交住址證明。

選管會指,提交住址證明有助提高選民登記冊的準確性和可信性。而為了配合新安排,每年選民登記冊申請更改資料的期限亦將會提前。

非區議會選舉年的期限是四月二日,區議會選舉年則為六月二日,公屋住戶可獲豁免。

新安排以「先訂立後審議」方式,下星期提交立法會。如獲通過,將於明年二月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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