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控行政長官收受利益案,四男四女陪審團下午一時左右開始退庭商議。
曾蔭權早上由太太陪同到法庭,他的兩名兒子及弟妹亦有到庭。
曾蔭權被控2010年1月至2012年6月,無合法權限接受裝修工程,作為以行政長官身份傾向於優待雄濤數碼廣播牌照申請的誘因或報酬。
經過二十四日審訊,陪審團開始退庭商議。曾蔭權獲准繼續擔保外出,在陪審團商議期間可離開高等法院,但必須要在附近,一旦有裁決盡快返回法庭。
法官陳慶偉昨日解除一名男陪審員職務,令陪審團人數減至八人。法官指,根據《陪審團條例》,即使陪審團未能達成一致裁決,至少都要達到七比一,或六比二的大多數裁決。
陪審團退庭商議後,要交出手機等電子通訊設備,與外界斷絕接觸,陪審員書記會陪伴在旁,確保他們不被騷擾。
陪審團討論時,可翻看案件的證物及文件,如果他們討論時遇上困難可以向法官求助。
若陪審團未能即日達成裁決,司法機構會安排他們入住法院大樓內的陪審員休息室,並提供基本設備及生活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