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案 陪審團未達大比數裁決要求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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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7-11-02 20:03

By: 無綫新聞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控行政長官收受利益案,四男四女陪審員未達大比數裁決,要求解散。

曾蔭權同太太早上到高等法院,弟妹都有到庭,還有他的兒子。

法官陳慶偉早上開庭,解答八人陪審團昨日提出的兩條問題,陪審團問,如果曾蔭權不是處理,雄濤數碼廣播發牌申請,接受裝修工程是否屬於貪污,法官答是。

陪審團又問,入罪是否一定要與發牌有關,法官說不是。陪審團之後繼續退庭商議。

曾蔭權被控於2010年1月至2012年6月,無合法權限接受裝修工程,作為他以行政長官身份傾向於優待雄濤數碼廣播牌照申請的誘因或報酬。

四男四女陪審團昨日下午一時起退庭商議,到晚上八時仍未達成裁決,要在法院大樓的陪審員休息室過了一晚。

根據陪審團條例,八人陪審團要達到一致,或至少六比二的大多數裁決,才算是有效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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